第00004版:百姓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以为赚到了
不料警察很快找上门……

    女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以为赚到了

    不料警察很快找上门……

    本报讯(通讯员 李秧 记者 孙文静)“中间商”挣差价,收购者牟不法暴利,一张普通的银行卡竟被“炒”到千元“天价”。近日,我市警方重拳出击,严打随意买卖银行卡账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不法行为。目前,共打击涉嫌买卖银行卡账户的犯罪嫌疑人60余名。

    5月份,我市警方在协助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一个为网络诈骗集团提供便利的银行卡交易犯罪“黑链”。经过连月追查,民警先后抓获陈某、江某、朱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该团伙以每张银行卡(带绑定的手机卡和U盾)300元的价格转卖,并四处“求购”闲置的银行卡,每月可非法获利700至1500元。

    目前,该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7月份,我市警方接到有关线索,对一个涉嫌诈骗钱款流转的银行账户进行核查,发现该银行卡在6月初交易异常,涉嫌8起网络刷单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7月21日,民警在安阳街道抓获该银行卡户主蔡某。

    经审讯,蔡某交代,听说一张普通的银行卡能换钱,一时心动,将自己的银行卡(带绑定的手机卡和U盾)以1500元的价格卖出。然而,蔡某卖出的银行卡、U盾等物品成为诈骗分子的作案工具。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法》第177条的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应当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论处。警方提醒市民,保护好个人隐私和信息,身份证、手机号码、银行卡等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物品,一定不能出售、外借给他人使用。一旦被收售者用于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将导致户主个人信用、财产双重受损,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0001版:要闻
   第00002版:最新闻
   第00003版:文明瑞安
   第00004版:百姓事
   第00005版:最新闻
   第00006版:云江潮
   第00007版:学周刊
   第00008版:专 刊
不能只看便宜,更应注意规避风险
我市九部门联手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黑格比”走了
“烧烤”模式回归
女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以为赚到了
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04 女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以为赚到了 2020-8-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