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瑞规条字〔2020〕33号)。
(2)本宗地拟实行带方案出让,公开出让部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代建部分以协议出让供地给瑞安市莘塍街道四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出让部分竞得人须一并代建安置房。
(3)代建要求:代建建筑和出让地块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理,代建部分(含地上建筑和地下室)的代建费采用最高限额制,按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计价,建设综合成本价格以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400元/平方米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安置房部分土地协议出让的需缴纳的费用及土地出让金、设计、勘察、咨询、监理、工程造价、小区配套、园林绿化、验收、测绘、财务、工程管理、工程税金、规费等全部安置房交付之前的费用与乙方可得利润。代建部分的业主与小区其他业主享受同等权利。安置房代建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其中的代建成本和有关规费负担和具体结算方式等,由受让人与瑞安市莘塍街道四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按签订协议执行。安置房代建协议莘塍街道办事处负责把关。
(4)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挂牌成交后10天内,竞得人与瑞安市莘塍街道四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格的、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挂牌竞标过程中,若地块竞价总报价小于11429.1万元时,以总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地块竞价总报价达到11429.1万元时(楼面地价6004.1元/㎡),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配建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的程序,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应与商品房品质保持一致并集中布置,具体布置位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住建部门批准为准,建成后按比例一并无偿移交瑞安市人民政府和莘塍街道四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最终建设和移交的建筑面积不小于竞报的配建面积,且最小单元为套,同时一套政策性住房无偿配建一个地下停车位建成后按比例一并无偿移交瑞安市人民政府和莘塍街道四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8月30日9时至2020年9月7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0年8月30日9时至2020年9月9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2、本宗地拟实行带方案出让,公开出让部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代建部分以协议出让供地给瑞安市莘塍街道四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开出让部分竞得人须一并代建安置房。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挂牌成交后10天内,竞得人与瑞安市莘塍街道四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3、本宗地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管理政策,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具体由竞买人向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H区104室)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
0577-65818486(资规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