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林圣赞辞去
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12日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和林圣赞的书面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林圣赞辞去瑞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瑞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瑞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