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评2019年度
法治浙江建设先进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 林芳 记者 李群)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通报表扬了2019年度全省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我市榜上有名。
据了解,2019年,我市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实施“两规则一细则”,并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及市直部门、乡镇年度工作综合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推行事前联动调解、败诉案件预警、案件后续跟踪等全闭环机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372件,复议审结 144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重点领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全市新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63个、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曹村镇东岙村入选温州唯一“2019年浙江省法治乡村实践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