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0日9时至2020年9月28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0年9月20日9时至2020年9月30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9月28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本宗地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管理政策,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具体由竞得人向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咨询。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挂牌竞标过程中,若地块竞价总报价小于38730.01万元时,以总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地块竞价总报价达到38730.01万元时(楼面地价3869.1元/㎡),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建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的程序,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的政策性住房应与商品房品质保持一致并集中布置,具体布置位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住建部门批准为准,建成后按比例无偿移交给瑞安市人民政府和高楼镇石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最终建设和移交的建筑面积不小于竞报的配建面积,且最小单元为套, 同时一套政策性住房无偿配建一个地下停车位建成后一并无偿移交瑞安市人民政府和高楼镇石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地块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管理政策,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具体由竞买人向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H区26号)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583577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31日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瑞安市高楼镇石龙商住旅游综合区项目 | 2020XG033号 | 瑞安市高楼镇,沿江大道以南 | 61234.78 | 61234.78 | 住宅、商服、教育(幼儿园) |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教育(幼儿园)50年 | 29830.01 |
竞买保 证金(万元) | 履约银行 保函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5966 | / | 04-07、04-08、04-11地块≤1.6;04-10地块≤2.41,各地块的容积率可以进行统筹;04-07、04-08、04-10合并为一个地块,统筹后容积率为1.3≤04-07、04-08、04-10、04-11地块≤2.1 | ≤30% | 04-07、04-08、04-10地块≥30%,04-11地块≥30%,绿化面积可以统筹,调低幅度不得超过各自地块面积的10%,幼儿园地块≥30% | 04-07、04-11地块≤36m,04-08、04-10地块≤24m,04-07、04-08、04-10和04-11地块的住宅建筑层数≥4层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0101㎡,商业建筑面积(除宾馆以外)≤5078㎡〈可分割销售〉,宾馆建筑面积≥4922㎡〈不可分割销售〉,幼儿园建筑面积≥3838㎡,住宅建筑≥86263㎡ |
瑞土告字〔2020〕56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高楼镇石龙商住旅游综合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0〕60号)。2.该地块编号为04-07、04-08、04-10、04-11,总用地面积61234.78㎡(91.85亩,其中政府地块77.944亩,石龙村安置留地13.908亩),出让用地面积61234.78㎡(其中04-07地块20542.95㎡,04-08地块14495.11㎡,04-10地块2623.88㎡,04-11地块23572.84㎡。3.根据市教育局函(瑞教函〔2019〕219号),项目竞得人需配建幼儿园办学规模9个班,用地面积≥4655㎡,建筑面积≥3838㎡,单方造价不低于3200元/㎡,强弱电、智能、给排水、消防等设施独立设置,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按规定需配建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一并无偿移交给瑞安市教育局。4.地块中的规划龙腾北路,长约330米,宽24米,在办理划拨供地给高楼镇人民政府后,由竞得人按标准建设(具体在下步方案审定阶段明确),在满足地下室管线敷设要求的前提下,龙腾路两侧地块地下室可通过通道连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高楼镇人民政府。5.竞得人应按照《瑞安市高楼镇石龙商住地块保底方案》,开展方案设计,若需对方案进行调整,则需经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论证通过后,上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专题会议同意。 6.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意见,该地块部分出让范围在二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陆域沿岸纵深50米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