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市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8起损失145万余元
本报讯(通讯员 李秧 记者 孙文静)记者昨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上周,我市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8起,损失金额达145万余元,其中高发类型有信贷理财类、购物消费类、招聘兼职类等案件。此外,冒充公检法诈骗常常让人防不胜防,套路也有所“更新”。
民警介绍,“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一般分为5步:取得受害人信任,通过QQ、微信等途径将假的警察证照片发送给受害人,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恐吓“涉嫌违法”,即谎称受害人由于身份信息泄露或身份证遗失过,现在有人以其名义办理了银行卡,涉嫌诈骗、洗钱或非法集资,需要配合警方办案;出示相关“凭证”,向受害人发送伪造的通缉令、拘捕令,增加骗局“真实性”,受害人往往因内心恐惧对其深信不疑;“孤立”受害人,以悄悄帮助受害人为由,要求其不要告诉任何人,断绝受害人获得身边人提醒的机会;诱骗转账,犯罪分子声称要资金调查,诱骗受害人入局。利用受害人想尽快自证清白,按照犯罪分子要求转账的心理,骗局便“大功告成”。
警方提醒:
1.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一律是诈骗。
2.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一律是诈骗。
3.凡是要求内容绝对保密,或要求前往酒店等隐蔽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一律是诈骗。
4.凡是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或要求设置呼叫转移,一律是诈骗。
5、如果发现手机里有大量未接来电或短信,一定要及时回复。真警察会用尽一切办法联系你阻止转账。
此外,民警提醒,即将迎来“双11”网购高峰,如有退货退款,请务必在官方网站进行,认清网站域名很重要,正规的购物网站接受退款时,都不会要求消费者填写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隐私信息。
凡是接到网上购物退款的电话或短信等信息一定要谨慎对待,切勿泄露银行卡账号、姓名、动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要按照对方发送的所谓网页链接地址、二维码进行操作,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