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不实人”电话卡为诈骗分子打“掩护”
我市警方捣毁一“收卡”犯罪团伙
本报讯(通讯员 李秧 记者 孙文静)“你好,我们是某某公安局民警,因你涉嫌洗黑钱,现对你进行调查……”你是否曾接到过类似的诈骗电话,骗子为什么敢堂而皇之地冒充警方行骗?背后是一张张“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在作祟。
近日,我市警方全面开展打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断卡”专项行动,成功捣毁一“收卡”犯罪团伙,并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10月初,我市警方根据线索,发现25岁的安徽池州籍男子陈某名下的多个电话号码涉嫌诈骗案件。当陈某被民警抓获后,供述自己并没有使用涉案电话号码,而是将这些号码出卖给了别人。
据陈某交代,自己在网络上偶然获悉有人在收购电话卡,300元一张。“我猜测对方把电话卡收购过去是干一些违法的事情,但还是没经得起诱惑。”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陈某不仅出售了自己名下的多张电话卡,还以女友的名义开办了十余张电话卡转卖。
10月19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循线侦查,抓获“购卡”犯罪嫌疑人林某和何某。
经查,今年9月份以来,林某和何某通过网络贴吧张贴广告等形式,大量收购他人实名电话卡,并通过“拨号”设备为他人提供远程虚拟拨号服务。每天每张卡都能为两人带来1400元左右的“服务费”,而一个“拨号”设备每次最多能同时运行十几张电话卡。
“设备每运行一次,就有十几个电话号码被诈骗分子用于诈骗,单单陈某出卖的其中一张电话卡就涉嫌流转了数十万元的诈骗资金。”民警调查发现,在短短十几天里,林某等两人向陈某等人“收购”了70多张电话卡用于“拨号”设备,其中大部分涉嫌电信诈骗案件。
目前,林某、何某因诈骗罪被警方提请逮捕,陈某因帮助网络犯罪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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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至8日,我市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起,损失金额122.7万元,其中高发的案件类型有:假网站博彩类案件3起,投资平台类案件6起,招聘兼职类案件11起,购物消费类诈骗12起,信贷理财类案件15起。尤其是信贷理财类案件,损失金额达43.61万元。
[典型案例]
11月4日,受害人通过QQ联系人购买手机,双方决定以8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随后,对方发来支付链接,受害人点击支付完800元,对方又继续让其交钱。受害人意识到自己被骗,联系对方要求退款,发现已被拉黑。
11月6日,受害人接到贷款电话,受对方鼓动,按要求在网上办理贷款,支付1999元的会员费。对方又以受害人填写的放款银行卡卡号错误为由,要求支付18200元保证金。受害人支付后仍未放款,才发现被骗。
11月7日,受害人看到刷单信息,添加对方为好友,学会刷单流程。起初,受害人完成一单金额为98元的刷单任务后,成功盈利6元。就此,受害人信以为真,加大刷单金额,刷至15000元后,对方却未返还资金,才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凡是接到网上购物退款的电话或者短信等信息一定要谨慎对待,切勿泄露银行卡账号、户名、动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要按照对方发送的所谓网页链接地址、二维码进行操作,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