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秧 记者 孙文静)“本以为这些钱打水漂了,没想到你们竟然追回来了,真的太感谢了!”近日,6名受害人从民警手里接过了总额为415万元的退款支票,连声致谢。
2018年,市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投资的某公司无法按期归还借款、资金,公司负责人失去联系。
经查,该公司从2015年开始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投放广告,以1.2%至1.8%的月借款利息向社会公众集招资金出借人。该公司自称主营房产、车辆抵押等业务,并已经取得相关部门审批。
“对方还带我参观他们的办公室,看到有实体的业务在经营,我也就信以为真了。”一名受害人说。为了吸引投资,该公司工作人员还带多名受害人前往台州等地,考察所谓其公司名下投资的酒店、工厂。实际上,这些物业都已经被冻结或查封。
“我们投资后,对方会把名下的一些豪车抵押给我们,都有签抵押合同的。”受害人说。民警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这些豪车均同时抵押给多人,抵押合同也都是虚构的。
2019年1月以来,我市警方相继抓获该公司主要成员永嘉男子王某、瑞安男子池某等4人。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池某等人抓住受害人想要获取更高利息的心理,虚构或夸大公司经营事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余万元,受害人十余名。
为挽回受害群众损失,我市警方全力开展追赃工作。经不懈努力,至今,警方已为6名受害人追回全部“存款”415万元并全部发还。相关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