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君君)只要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就能拿到最低1000元、最高3000元的奖励。心动吗?《瑞安市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即日起,对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最高奖励3000元
根据《办法》,此次一次性奖励发放对象为户籍在瑞安(或工作单位在瑞安),报考审核点为瑞安市,当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且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相应资格证书,且在《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的人员。
奖励资金发放标准为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30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2000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奖励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奖励就高享受,取得更高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报补差。也就是说,当年你若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可一次性奖励1000元,下次若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可申报补差1000元,以此类推。
同时也要注意,该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不可重复申领。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工职业水平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已持证人员不在奖励范围
今年,我市共有1501人报名参加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其中报名初级社工考试820人,中级社工考试660人,高级社工考试21人。
目前成绩尚未出炉,在成绩出炉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户籍(或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市民卡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奖励申请表,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
我市已持证人员不在此次一次性奖励范围内。目前,我市有持证人员1822人,其中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928人,他们多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一线社区工作者以及社会组织、机构工作者。
持证人员大有可为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办法》的出台源于今年9月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大社工人才培训力度,对通过考试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保障制度。
其中,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早在2019年12月底,我市就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期间,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不仅可聘任至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还能给予一定的职业津贴。
“持证人员考取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有优势。”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今年我市曾招考93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对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给出了放宽年龄、笔试成绩加10分至15分等优惠政策。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办法》出台后将有助于提高我市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健全社工专业人才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