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买了房子,任谁都不愿意自己的房子出了问题被逼选择退房。但是现实是无奈,时不时就会遇到令人失望的开发商。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退房是上好的选择,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呢?
房屋面积出现偏差
在验房时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其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延期交房
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仍未能交付新房,购房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则购房人就有权解除买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
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购房人买了房子,房屋内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后,没有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且期满后超过一年,仍因为开发商或者出卖人的原因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
若是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项原因退房,开发商没有过错的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多卖或房屋已抵押
若开发商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例如:购房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又将此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则购房人就有权利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子又被开发商偷偷抵押给其他银行,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利以此为由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