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蓓伟)以后如果生活垃圾不按要求分类,就要被罚款;餐厅、宾馆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和用品,也会受罚;快递、外卖的包装都要“瘦身”,更绿色更环保。记者昨日从市分类办获悉,《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聚焦问题、积极作为,确保《条例》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市分类办负责人表示,各单位要把《条例》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做到学好、用好,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浙江省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条例》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投放的责任主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及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规定收集、运输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密闭化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频次、时间运输,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
为保证有关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根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条例》对违反规定销售塑料制品、主动或者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以及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如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者主动或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