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项颖 通讯员 周叶
病有所医、弱有众扶,医疗保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医保政策又有新调整,将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调整后,职工医保、城乡医保政策待遇都有哪些变化?记者从我市《关于调整部分医保待遇政策的通知》中获悉,此次调整共涉及十项内容,其中调整变化较大的为门诊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和部分病种目录。
《通知》中规定,调整后,在门诊报销比例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调整为在职600元,退休400元,年统筹封顶100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而城乡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100元,年统筹封顶1500元,报销比例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50%、慢性病门诊60%(肺结核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3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50%;温州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35%。据悉,年度内只设一次门诊起付线,如发生多次门诊,按各次门诊中最高级别医院的起付线确定。
在住院报销比例上,调整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为三档,一级200元,二级300元,三级600元,年统筹封顶429120元,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封顶线429120元(含),统筹基金支付 90%(退休人员 95%);统筹封顶线以上,职工大病救助基金支付90%,救助最高支付额15万元(含);大病保险:自负部分累计超过23500元至352500元(含),大病保险补助60%。城乡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也调整为三档,一级300元,二级400元,三级700元,年统筹封顶200000元,其中住院医疗统筹: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封顶线200000元(含):瑞安市内,一级90%、二级80%、三级70%;温州地区,一级80%、二级70%、三级60%;浙江省内50%;浙江省外,转诊备案50%、未转诊备案45%。大病保险:自负部分累计超过23500元至352500元(含),大病保险补助60%。
据介绍,年度内只设一次住院起付线,如发生多次住院,按各次住院最高级别医院的起付线确定;此外,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标准视同住院。
记者还获悉,医保政策调整后,部分病种目录也发生了变化,以特殊病种为例,此次共有10个种类的特殊病种纳入目录,包括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血友病的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治疗,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儿童孤独症治疗(仅限城乡医保)等。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市民需详细知晓医保政策待遇调整后内容,可关注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