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0〕67号)。2.准入条件:严格按地块规划用地功能和用地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使用;3.出让对象: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地块业态变更,需经曹村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4.开竣工要求:土地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30个月内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正式营业;5.投资额及税收要求:亩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不得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年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6.其他要求:建设项目中需包含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游客接待中心且免费对外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