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芮萱 记者 黄君君)你服用的减肥药安全吗?近日,瑞安一微商因售卖减肥药获刑并赔偿10万余元,还在市级媒体上登报道歉。实际上,她仅获利1000余元。
2019年11月以来,微商陈某通过网络途径购进减肥药“COSYZING分子肽植物压片糖果”“寒秀果蔬酵素压片糖果”,共计90盒、15120元,并在未取得食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有关文件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闲鱼平台出售给不特定消费者。
2020年4月7日,有关部门在陈某的仓库中查获上述两种减肥药,经检测,两种产品中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早在2010年,西布曲明就被撤市且被列为禁药,其主要通过抑制去甲肾上腺素、5- 羟色胺和多巴胺的再摄取而增强饱食感,抑制人的食欲,从而达到减肥效果。后被证实其对心脏和神经系统有极大的损害,严重时会导致心脏骤停,并且会加大癌变概率。
经查明,陈某累计销售减肥药28盒,销售金额10880元,获利约1000元。基于被告人主动自首、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2021年2月2日,市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2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同时,陈某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虽然没有特定被害人提起诉讼,但是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诉机关依法向市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日前,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案。依据《民法典》第179条,《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48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判决陈某赔偿销售金额10倍的赔偿金10.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