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梦璐)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四队接到群众反映,称锦湖街道横山社区界头河河面出现大面积油污。该执法队第一时间联系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应急值班人员,并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
现场,面对河面漂浮的油污,执法人员一边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使用吸油索、吸油棉等应急物资对河面油污进行阻拦吸附,防止扩散;一边排查污染源头,确定违法排污当事人。经查,该河道河面油污来自河道附近一模具加工点。
经查,当天上午,该加工点检修液压机后将更换后的含油污水倒入下水道,污水通过排污管直排入河,致使河面出现大量油污。
针对该加工点的这一行为,执法人员立即立案取证,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对受到污染的河道进行水样采集。
据悉,该加工点含油废水直排河道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有关规定,该加工点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高额罚款。目前,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对此案件立案,并责令该加工点限期整改。
“我市各类机械加工点多面广,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各类油类物质,本案中,模具加工点作业人员对其违法性认知不够,以为只是排放一点含油污水,殊不知已构成违法行为,该加工点也将付出高额的违法成本。”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涉水排污行为的执法监管,严管重罚违法排污行为,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高标准推进我市“五水共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