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房产权利人彭纪琳提供1-2013-103-2979、瑞国用(97)字第4700292号、瑞国用(97)字第4700293号、瑞国用(97)字第4700290号土地证、瑞安市房权证瑞(房)字第00203393号房产证、房地产买卖契约、完税凭证、承诺书等材料来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该房屋坐落于瑞安市安阳街道隆山东路201弄21号,土地面积为8.1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29平方米。该房屋由张林光(身份证号:330325196203300933)转移给彭纪琳(身份证号:330325196208055818),现公告要求原房产权利人张林光和原土地权利人张林光(身份证号:330325196203300933)、梁永发(身份证号:330328193001265610)、钱伦云(身份证号:330325710319221)、周五霞(身份证号:33032819591103002)在15个工作日内来我局协助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且无人提出异议的,将由彭纪琳向我局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C区
联系电话:0577-66807656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