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丹丹 通讯员 郑悦慧
“我开车来的,酒就不喝了”“喝了酒别开车了,叫代驾吧”……如今的饭局、酒桌上,这样的谈话已经成为常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刑事处罚。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的努力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酒驾醉驾违法查处力度始终不减,群众自觉拒绝酒驾的安全文明意识有了大幅提升。
这十年,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酒驾醉驾路面巡查、集中夜查,重点节假日统一行动……十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和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长,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持续推进酒驾醉驾治理常态化。
“如果现在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双休日、深夜或者恶劣天气,交警不会上路查酒驾,极有可能栽跟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酒驾醉驾违法查处力度不断加大,通过优化勤务、强化查处,加强城乡联动、区域联治、昼夜联查,织严织密管控网络。
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研判确定酒驾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明确治理重点。同时,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针对重点时段、路段和农村地区,延伸管控触角,强化重点区域管控,采取警队联勤、接力整治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统一行动,做到逢疑必查、有违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统计,10年来,我市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醉驾5242起,刑拘4538人,吊销驾驶证4100人,终身禁驾57人。
这十年,群众自我监督成常态
“各位观众可以看到,我们正在使用的是快速排查式酒精检测仪,只要对着它吹一口气,就能快速检测出驾驶人是否饮酒。所以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一次夜间查酒驾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官方抖音号全程现场直播,执勤民警用活泼生动的语言解说,吸引上万名网友收看。
这是我市交警多元化开展酒驾醉驾宣传教育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氛围,同时定期集中曝光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营造了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在持续严查严管、宣传教育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积极会同其他司法机关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制度,酒驾醉驾违法成本不断加大。据悉,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恶劣程度、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还将受到纪委纪律查处。
“从交警的强制监督,到社会共同监督,再到每个人自我监督、自觉遵守,预防和治理酒驾工作任重道远。”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10年来,瑞安交通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很多人观念发生转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