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丹丹 通讯员 梁超
记者昨从市科技局获悉,《瑞安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近期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发文,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组织架构、规模、决策程序、资金来源等重要内容,为天使投资基金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指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瑞安市天使投资基金作为市政府主导设立的基金,由市财政拨款,对单个项目最高的投资金额为500万元,由此发挥基金在科创项目招引时“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一直以来,融资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的“瓶颈”。为此,我市的天使投资基金重点聚焦智能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办企业,大学生创办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竞赛中的优秀项目等,着力解决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初创期的融资难题。
此外,我市专门设立基金投决会作为天使投资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天使投资基金拟出资的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出资决策,以确保天使投资基金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市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基金运作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基金投决会有关决定。
出台《管理办法》,是我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的一次有益尝试。发挥天使投资基金的杠杆作用,将有效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的相互融合,在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到支撑引领作用。在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中,市科投公司调研了杭州、上海等地天使基金管理单位,同时参考借鉴了合肥、深圳等地的国资基金的运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此办法。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市科投公司董事长陈建宙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对高层次人才和优质科创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外地优质科创企业落地瑞安。
为最大限度地解决创业者后顾之忧,市科技局将协同市科投公司为被投资项目提供一系列项目孵化培育、成长接力及延伸的其他增值服务,打通科技创新服务链,帮助科技型、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