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项乐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熟知防灾防空警报信号,检验警报设备设施性能,促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经温州市政府批准,我市定于2021 年5 月12 日(星期三)上午10 时00 分至10 时43 分组织全市防灾防空警报试鸣。
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介绍,试鸣防灾防空警报信号种类分为防灾警报信号、防灾解除警报信号、预先警报信号、空袭警报信号、解除警报信号。试鸣防灾防空警报信号时间具体安排为:10:00至10:03 ,试鸣防灾警报信号;10:10至10:14 ,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10:20至10:23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30至10:33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40至10:43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