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丽云 通讯员 姜夏婧/文 王鹏洲/图)“车辆违规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罚款50元。”日前,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警大队深入安阳街道的多个小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现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对违停车辆予以曝光。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在关键时刻,往往会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最佳时机。
5月份以来,市消防救援大队多次联合市公安交警大队、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信用办等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在多部门严格监管下,我市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稍有改善,但在此次联合检查中,占用、堵塞情况仍比较严重。
在安阳街道侨联大厦、侨信大厦,小区物业设置的停车位占据了消防通道。执法人员测量后发现,原本需要预留4米的消防车通道,现在只剩2.5米,一旦发生火情,消防救援车辆根本无法进入。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物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要求他们自行恢复消防车通道,从根本上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在安阳街道宏都小区,地上施划有“消防通道 严禁占用”的黄线区域内,一辆私家车违规停放。执法人员对车主进行宣教,要求车主将车驶离,并按规定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的罚款。此外,该小区的一个消防通道出口处,停放着多辆电动自行车,一扇铁门被紧紧锁上,门上“消防通道 禁止停车”的警示牌赫然在目,而通道外还违停着两辆私家车。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对上锁的铁门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并现场对违停的私家车车主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
“经过这次检查,小区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提高,对我们相应的消防管理工作也多了些理解。针对小区里乱停车现象,我们会加强管理,整改到位。”宏都小区物业负责人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消防救援机构要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经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通过处罚能让违法者和广大市民重视我们的‘生命通道’。”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下一步,消防部门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的消防通道进行检查,查纠机动车乱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设置路障、栅栏等固定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等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提高市民的重视程度,共同确保消防车通道这一“生命通道”畅通。
[短评]
众所周知,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车才能跑赢死神。小区消防通道变成公用停车场已然成为一种顽疾,电动车乱停放也是屡见不鲜。因为消防通道被堵,影响救援的事情时有发生。处罚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加强物业管理,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其实只是一个方面。
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只是临时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不会造成影响。此外,还应该疏堵结合,想方设法增加小区停车位、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等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