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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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卖掉游戏账号,申诉取回后倒卖装备
女子因盗窃罪被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 芮萱 记者 黄君君)你有“虚拟财产”吗?经常打游戏,愿意为游戏“氪金”的人也许有着一笔不菲的“虚拟财产”(氪金,游戏用语,指支付费用,特指在网络游戏中的充值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虚拟装备、道具属于网络游戏用户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依法受保护。

    近日,市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被告人金某恶意申诉取回已卖的游戏账号后,又倒卖游戏装备、道具,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20年4月,金某不想再玩某网络游戏,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游戏账号卖给了游戏好友小张。小张当即给金某转账9000元,获得了该游戏账号与密码。

    2020年6月,金某的游戏好友小王(另案处理)得知金某已将游戏账号卖出,觉得她卖亏了,多次怂恿她向游戏客服申诉偷回账号,再将账号中的装备、道具倒卖分赃捞一笔。

    金某觉得此计可行,又正好缺钱,在学习了小王提供的账号申诉教程后,填写了游戏账号、密码、手机号、身份证号、邮箱等信息提交客服进行申诉。第二天,她收到了申诉成功的邮件,重新登录该游戏账号,重置了游戏密码,并告知小王。小王立即登录游戏账号,将号内装备、道具卖给他人,随后给金某分赃15000元。

    在金某与小王作案期间,小张发现游戏账号无法登录,多次联系金某,质问其是否通过申诉取回游戏账号,金某矢口否认。

    2020年7月,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估价,小张被盗窃的游戏账号中被倒卖的4件游戏装备、2件游戏道具,价值合计69255元。

    案发后,金某主动赔偿小张经济损失75000元,并取得小张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依据《刑法》第264条之规定,对被告人金某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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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卖掉游戏账号,申诉取回后倒卖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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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03 后悔卖掉游戏账号,申诉取回后倒卖装备 2021-7-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