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玲玲)婚姻登记证,是很多事项办理中不可或缺的材料,比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生育登记、公积金提取、子女就学、银行贷款等业务都需要用到它。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的规范化管理,畅通部门间数据安全共享应用,深化“最多跑一次”和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我市从即日起集中开展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工作。
哪些人需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据了解,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
2004年12月1日瑞安市实行婚姻集中登记前,在各乡镇办理的婚姻登记(婚姻已有变化的除外);
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有瑕疵的(姓名同音不同字、身份证号码缺失变更的、出生年月填写错误等信息不一致);
在浙江省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的。
此外,市民在“浙里办”App无法查询到个人婚姻信息的,也需要补领婚姻登记证。操作方式:打开“浙里办”App,关联“我的证照”—“婚姻登记证”,如果查询不到婚姻登记记录信息,那你可能需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了。
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的市民,需携带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补结婚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离婚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原婚姻登记证件和原婚姻登记档案(省内婚姻档案可由婚姻登记处协助异地查档);现役军人补领婚姻登记证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据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已实行全省通办,无论补办登记还是补领婚姻登记证,一方户籍在浙江的,均可在瑞安市或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