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芮宣 记者 黄君君)8月23日下午,市检察院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称,该院已于日前依法对被告人何经武、朱亮、郭海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3月,何经武在先后担任温州飞云江海事处安阳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大队长期间,朱亮在担任温州飞云江海事处安阳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郭海波在先后担任温州飞云江海事处安阳、滨海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单独或结伙利用负责查处辖区内船舶违法行为、船舶安全检查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潘某某等人所送现金等财物,涉嫌受贿金额巨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