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虹)日前,华峰集团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扩建项目通过节能验收。据悉,这是我市首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节能验收。
8月24日,市发改局相关人员组织节能技术专家、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通过现场检查和召开评审会方式,对照项目节能审查报告要求,对项目建设规模、设备选型、用能总量、工业增加值能耗、节能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项目节能验收意见,实现节能审查闭环管理。
华峰集团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扩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6529万元,项目用地34482平方米,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18453平方米,项目采用40吨/天固废焚烧装置1套、200升原料桶处置装置1套、30升以下原料桶处置装置1套及空压机、冷却水系统等辅助设备,配套除尘、废气收集处理等设施。项目设备选型按照“高效、可靠、节能”等原则,采用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液化天然气、柴油和耗能工质自来水,主要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我市及周边地区的危险废物处理问题,预计可实现工业总产值21213.52万元。
据悉,为加强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验收工作,根据《温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操作规程(试行)》,市发改局对2019年以来完成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验收,促进节能审查意见落实,确保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据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帮助企业提升能源管理能力。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我市要求项目单位须对总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节能审查。节能审查通过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节能验收则是在项目建成后、投产使用前,对节能审查项目进行验收,跟踪检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通过对项目开展节能审查、节能验收工作,促进我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助推瑞安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