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4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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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宣传力度,更好地在城市治理中引入儿童视角,构建适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城市环境,瑞安市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瑞安儿童友好型城市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现公告如下:

    一、个性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内涵丰富,反映瑞安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的精神风貌。

    2.构思新颖,结构简洁,色彩明快,标志性强,辨识度高。

    3.体现瑞安文化特色,符合国际惯例,具有艺术感染力。

    4.应用性强,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上使用。

    5.本人创作,未公开发表过,如有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责任一概由参选者承担。

    6.成人组投稿要求: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儿童组投稿要求:LOGO设计稿应附有设计理念说明。

    7.须为JPG格式图片,电子稿件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

    8.所有LOGO设计稿说明中请同时含有宣传口号:如“儿童友好,让城市更美好”之类,要求简洁,可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媒体宣传等。

    二、奖项设置

    组织专门评审组进行评选,并设置如下奖项:

    1.成人组:

    一等奖(1名):10000元奖金

    二等奖(2名):各5000元奖金

    优胜奖(5名):各1000元奖金

    2.儿童组:

    一等奖(1名):5000元奖金

    二等奖(2名):各2000元奖金

    优胜奖(5名):各1000元奖金

    如征集获得的优秀作品数量不足,获奖作品数亦相应减少。

    三、具体办法

    1.参选作品均以电子文档发送邮箱raflb@163.com,联系号码:0577-65810231。

    2.征集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6日24时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3.征集作品和材料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稿。

    4.被选中作品一经支付奖金,其版权归瑞安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瑞安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瑞安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关于公开征集瑞安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的公告

    扫一扫下载“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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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04 无标题 2021-9-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