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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金连续17年上调
市人力社保局解答今年社保政策调整热点问题

    本报讯(记者 潘虹 通讯员 林芳)社保政策关系着参保人的切身利益。11月10日,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的2021年社保政策调整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和瑞安市社会保险委员会成员会议精神,我市对2021年度社保政策作出系列调整,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市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区间为3957元至19783元,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明确缴费基数调整时间追溯至2021年1月,参保对象于10月份启动新的缴费基数,其中企业职工于10月份生成本年度1至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灵活就业人员于11月底生成本年度1至9月份差额补收数据。

    上调了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养老金连续17年上调,从2021年1月起,人均上调4.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为根据我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年限和领取月数综合计算,实现每年动态调整,待遇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21年1月起,每人每月调高30元至265元。

    扩大了社保扶贫范围。为进一步完善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2021年1月1日起,将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100元/人·年)执行,由财政全额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我市不断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保障适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险事业整体跃升。一方面,社保覆盖面逐渐扩大,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4.53万人,实现城乡居民参保基本覆盖,工伤保险参保4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3.72万人,参保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社保服务明显优化,建成了“10分钟”社保服务圈,成为人社部“快办行动”温州唯一试点县(市、区)。此外,为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市还减免、返还了14.44亿元社保费,为2万多家企业纾难解困。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吴存谷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进社保征缴扩面工作,推动社保服务数字化转型,做好社保待遇合理调整,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打造更高水平共同富裕开好局、起好步。

    社保政策调整热点问答

    问:今年我市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如何调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是否需要申报调整?

    答:近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明确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元,即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为6595元。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可在2020年“省平”6595元的60%至300%(即3957元至19783元之间)自主选择确定。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缴费基数的,按照现有“省平”6595元的60% (3597元)自动调整,由去年的每个月597.96元调整为712.26元。

    问:往年基数调整并不影响调整前月份的缴费金额,今年基数调整后需对以前月份按新基数补缴差额,补缴标准是什么?且何时补缴?

    答:2021年10月,全省正式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并按新基数生成10月份应缴金额。2020年“省平”于今年10月份才公布,所以今年按新基数生成的应缴金额需包括本年度1至9月份社保费补差。其中,企业职工差额补收数据根据2021年10月末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参保状态生成,于11月(本月)予以扣款;灵活就业人员1至9月差额补收数据在11月(本月)生成,将于12月(下月)予以扣款。特别提醒,各有关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要确保扣款账户余额充足,今年新退休人员补差后将会对其养老待遇进行重新核定。

    问:今年,温州市其他县(市、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做了调整,我市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调整?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市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完善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将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100元/人·年)执行,由财政全额保障。如果特困人员选择参保其他缴费档次,可享受100元/人·年缴费补贴。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基础养老金从2021年1月起,每人每月调高30元,由235元提高至265元。调整金额及1至11月的补发将在12月发放到位,到时请各待遇享受人员查收。

    问:今年我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流程发生变化,具体在哪些方面?

    答:今年我市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权限作出调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由地级(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2021年1月1日起,我市人力社保局仅负责受理特殊工种退休申请和初审,待初审后,统一按月报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审定。

    问:现在有银行联系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称以后社保待遇要发放至社保卡,该情况是否属实?原已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的银行卡是否需要作更改?

    答:社保养老保险待遇入卡是国家人力社保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保待遇发放方式、并确保参保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重要举措。各类社保待遇发放入社保卡能为参保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务,如参保人选择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的,在社保卡丢失补办后,无须办理更改卡号业务,系统将按时足额将社保待遇发放至新社保卡中,实现社保业务办理少跑路、不跑路。

    目前,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于已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继续按原渠道发放待遇;对于未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相关银行会主动联系待遇人员办理业务,经本人确认后,社会保险待遇将通过社保卡发放。

    问:部分参保人反映,今年9月前后,企业职工丧葬费待遇差距较大,今年企业职工丧葬费政策是否有调整?

    答:原我市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为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至15年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合计最多是29000元。

    根据浙人社发[2021]40文件规定,从2021年9月1日起,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我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为5225元)的2倍计算。抚恤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发放月数最低为3个月,最高为24个月;退休人员根据本人在职时的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相较9月前待遇水平有很大幅度提升。

    问:部分群众表示今年10月份的失业补助金未发放,是何原因?

    答:2021年10月前,我市失业补助金根据享受待遇所属期实行当月发放。为进一步规范失业补助金发放流程,从今年10月开始,我市失业补助金调整为所属期次月发放,所属期10月的失业补助金将在11月予以发放。待遇享受人员总领取月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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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金连续17年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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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最新闻 00004 企业职工养老金连续17年上调 2021-11-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