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芮萱 记者 黄君君)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使年逾六旬的老戴成了植物人,至今卧床四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为继,赔偿也难以实现,怎么办?近日,市法院依申请实地核查情况,快速办理,审定9万元救助金,为老戴一家解困。
2017年11月某日凌晨,蔡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老戴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老戴重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同等事故责任。后经鉴定,老戴伤势呈植物人状态,伤残等级为一级。住院期间,老戴的治疗费近50万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蔡某赔偿老戴55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赔偿范围内支付8万元。因蔡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未执行到位。
事故发生后,老戴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起居均需其妻子照顾,其子没有固定工作收入,面对高昂的医疗费,老戴一家四处举债,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经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情况后,告知家属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法院经审查认为,老戴因车祸重伤,构成一级伤残,目前处于植物人状态,因赔偿款未执行到位,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老戴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市法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救助49人,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8万余元,最大限度地帮助因权利受到侵害、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重树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