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异俗 通讯员 张哈镘 薛安
用过的防护服、医疗废物废水、隔离点垃圾……疫情防控期间,各大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简称集中隔离点)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水、垃圾众多,如果转运不及时、处置不妥当,极易造成病毒传播及二次传染。
那么,我市如何处置这类“特殊垃圾”,怎样安全处理医疗废水?请听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为你暖心解答。
每一袋“特殊垃圾”
都有“身份证”
“一根棉花签也要分类放置,不能混入生活垃圾桶。”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工作人员走进各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一直以严格的标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及集中隔离点垃圾,并将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全流程纳入环保监管中,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这些“特殊垃圾”无害化安全处置,严守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集中隔离点产生的所有垃圾,均需参照医疗废物处置标准进行处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中心负责人张锋介绍,本次杭甬绍多地疫情突发,该分局第一时间组建“特殊垃圾”清运工作专班,“点对点”清运集中隔离点垃圾,同时派出专人进驻集中隔离点,指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转运,确保“特殊垃圾”处理到位,严防二次污染。
“所有‘特殊垃圾’都有‘身份证’。”张锋告诉记者,医疗机构和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垃圾必须独立收集,不可混装、混运,每一袋都有身份标识,确保转运和处置全过程清晰可溯源,并做到日产日清。据统计,12月7日至22日,我市共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5242箱。
“数字化”监管
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
有效管理医疗废水是控制疫情扩散的重要环节。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积极探索数字化改革,强化线上监管,充分利用智能技术,对定点医院的医疗废水进行在线实时监控。
为确保辖区医疗机构监管与服务全覆盖,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全落实,该分局联合卫健部门第一时间组建医疗废水督查队,根据线上监管数据,就全域医疗机构废水处置进行现场随机抽查,重点对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拥有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开展执法巡查。连日来,督查人员深入医疗机构废水消毒间、废物暂存库,查看废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查阅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加药记录以及自行监测历史数据等,叮嘱责任人务必强化管理,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避免二次污染。
此外,该分局还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检测各大医疗机构排放污水的酸碱度、余氯含量等,督促各医疗机构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医疗废水管理,织密疫情“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