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实施任前公示的意见》规定,决定将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法制内司工委反映(联系电话:65812693 65816911;通讯地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25200 电子信箱:rard204@163.com)。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
3.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3日止。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