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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法律援助法彰显力度和温度
法律援助法宣传

    ■记者 潘虹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通法援申请“网上办”“指尖办”、打破援助申请地域限制……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市司法局将以该法为保障,让法律援助彰显力度和温度。

    多措并举

    撑起弱势群体“保护伞”

    去年,市司法局深化管理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该局综合运用平台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案件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管,做好案件的全程跟踪监督。

    市司法局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注重精细化评查,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卷一评查”;通过实行差别化管理,倒逼案件承办人员提高办案质量,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审批、承办和法律咨询满意度测评,通过“短信问”“现场打”“法官评”等方式开展“一事一评”,确保满意度评价贯穿法律援助咨询、审批和承办全过程。

    为更好地帮扶弱势群体,该局完善便民措施,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借助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由值班律师和援助站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梳理申请材料并引导申请人通过自助机、“浙里办”App、政务服务网2.0等渠道申请法律援助并上传相关材料,实现法援申请“网上办”“指尖办”。

    同时,该局打破援助申请地域限制,实现申请人在我市任何一个法律援助站均可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可在被申请的站点开展接待、受理、审查,实现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以需求为导向,该局还进一步提高窗口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调解等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针对务工人员、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该中心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

    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怎么办?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帮你解决。去年,该局持续提升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服务能力,先后在塘下镇等19家公共法律服务站放置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结合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该局依照新调整的农村法律顾问名单,重新制作公共法律服务点公示牌,放置在全市各村居(社区)。

    据统计,去年,市司法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77件,其中刑事案件776件,民事案件594件,行政案件7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2501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7368件,进行案件回访262件,评查案件353件,听庭59件,切实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法律援助法

    让法律援助有力度有温度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综合性、基础性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法律,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概念,从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扩大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到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监督,都作出了新规定,让法律援助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法律援助法明确,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以国家立法对国家责任作出确认。

    法律援助法的一大亮点,是明确相关部门提供便利的责任,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等。为减轻群众负担,法律援助法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拓宽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提供主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法律援助法还明确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纳入法律援助服务形式,并对值班律师的工作程序作出完善;规定了法律援助的程序;适当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明确了法律援助的保障措施。

    法律是手段,援助是责任,彰显的是温情。今年,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继续以 “互联网+”工作模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以开展质量监管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实效,同时深入开展便民措施,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不打烊”、法律咨询“不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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