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苗苗 首席记者 严小章)实施分阶段奖励并前移财政奖励重点,让企业更早“拿钱”;上市定额补助调整为最高2100万元,力度为全省各县(市、区)最大……新年伊始,我市为企业送上政策大红包——企业上市扶持“新十四条”正式实施,用政策之力为企业上市挥锹培土,持续激活企业上市动能。
相比之前政策,“新十四条”加大了财政补助力度。据介绍,重点围绕境内主板上市、科创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事项,我市原境内上市定额补助最高1100万元、境外1200万元,“新十四条”的上市定额补助调整为最高2100万元,力度为全省各县(市、区)最大。同时,对拟上市企业倾斜一定比例的土地、人才等优惠政策,优先与拟上市企业签订供地意向表,并给予新增募投项目供地价格按工业基准地价的70%执行。
此外,“新十四条”还优化了奖补实施流程。“新十四条” 取消原政策中企业上市后3年奖励机制,实施分阶段奖励并前移财政奖励重点。“比如明确企业在证监会报会受理后,最高即可享受1200万元奖励,而原政策企业要在上市后3年分批获得奖励,此举将大幅度减轻企业上市前资金压力。”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新十四条”还取消了与地方综合贡献度挂钩的7项奖补内容,共简化奖补项目近40%,让企业“拿钱”更容易。
“有奖有罚,奖优罚劣是‘新十四条’的另一大变化。”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在上市签约前需填写上市报会时间计划表,该中心将根据企业延期程度不同比例下降奖励总额。比如,若企业报会时间推迟1年以上不足2年的,奖励总额下降20%;推迟2年以上不足3年的,奖励总额下降30%;推迟3年以上的,奖励总额下降40%。
此外,我市还紧抓北交所成立“利好”政策,排摸梳理全市亿元以上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北交所后备企业清单,“新十四条”明确对全市前三家北交所上市的企业,额外给予专项奖励各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