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戌慧 通讯员 倪建满 吴蒙蒙)3月1日,《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当日上午8时许,市市场监管局塘下分局来到辖区中心街、塘川街、亿嘉广场等网络餐饮集聚商圈,开展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并开出我市首张网络餐饮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塘下大道一家早餐店,执法人员看到,通过某外卖平台可见该店未接入实时视频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现场发现制作完成的食品未张贴“外卖封签”,且外卖员已取餐准备配送。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现场,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商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执法人员告知商家,若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现在不仅要安装‘阳光厨房’,更要给外卖统一上‘安全锁’,这对我们商户是一种督促,也让点外卖的顾客吃得更加放心、安心。”检查中,亿嘉广场一商家这样表示。
“外卖封签”是保障外卖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的重要一环。据悉,去年7月以来,市监塘下分局多措并举,大力开展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推广工作,通过网络宣传、发放并解读《致全市网络餐饮经营者的一封信》、逐家入户指导等方式加大宣传,并督促指导辖区网络餐饮商户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等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完成阳光厨房安装和使用外卖封签,期间共发放宣传单296份,现场指导98家。
目前,辖区已有545户外卖商家接入“阳光厨房”、使用“外卖封签”,并激活应用“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应用。
据悉,下一步,该分局将对辖区内未安装“阳光厨房”和未使用“外卖封签”的网络餐饮商户开展集中治理,并对立案查处的商户进行统一对外公示,以执法推动监管,尽快完成辖区内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和“外卖封签”使用全覆盖,让市民点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