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芮萱 记者 黄君君)“余法官,这两天已陆续给村民发还建房集资款,不足部分村里会申请贷款,保证发还到位。”近日,市法院塘下法庭法官余谍接到了塘下某村党支部书记有关案件退款进度的反馈。
建房集资款的陆续发放,代表着这起长达16年、涉22名村民、金额127万余元的经济纠纷案件在调解后有了可喜的成果。
2021年11月,市法院在塘下某村挂牌成立“共享法庭”。“共享法庭”是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纠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同年12月,该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共享法庭”主动联系法院,反映该村20余名村民就集资建房款问题与村集体发生矛盾纠纷,镇政府工作人员从中化解未果,欲借助“共享法庭”化解。
2006年,该村村民响应村集体号召,集资建房用于经营性收租。村集体承诺如集资目的不能实现的,则返还本金并计算利息。包括该案22名村民在内的众村民积极投入资金建房,后因建房过程中纠纷不断,工程搁置。
村集体承诺退款,但以缺资为由迟迟未履行退款义务,且未曾提及利息支付等问题,加上多名村民身在外地无法有效沟通,矛盾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多次协商无果。
为妥善化解纠纷,经办法官主动通过“共享法庭”联系这22名村民,并引导推选出3名代表,与负责案件联络的法官、村支书三方协商,形成初步方案,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今年2月下旬,市法院再次组织双方通过“共享法庭”以“线上+线下”方式陆续签署调解协议。自此,这起长达16年的村民与村集体的经济纠纷案件在“足不出村”的情况下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