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虹 通讯员 林雷)日前,家住安阳街道风荷社区某小区三单元的李先生和夏先生向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提出行政复议。作为该单元加装电梯的项目业主,他们希望安阳街道通过业主寄送的相关申请书,让加装电梯建设提上日程,业主早日住上“电梯房”。
李先生和夏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建于2004年,单元楼高6层,上下楼为步梯。近年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受到许多市民关注,该小区三单元的业主们也有了加装电梯的想法。
李先生和夏先生表示,依据温住建发〔2017〕17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条款,该单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提出加装申请,安阳街道办事处进行可行性论证与公示,这一环节已于2021年通过。
“今年1月24日,我们向安阳街道寄送《请求安阳街道办事处出具加装电梯申请已通过可行性论证与公示阶段材料的申请书》,安阳街道于第二日接收,接受后未履行法定职责,也没有作出履职申请回复。所以,我们才会向市司法局申请此次行政复议。”听证会上,李先生介绍。
安阳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就业主提出的加装电梯申请,街道已于4月14日组织现场踏勘,因该单元两户业主家中存在阳光房搭建违章情形,故其可行性论证结果为不通过。此外,该单元某业主曾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各业主进行协调未果。
为了让业主更加了解加装电梯的相关审批程序,当天,市司法局还邀请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前来听证,并针对业主、街道办事处的相关程序进行了解释。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加装电梯的小区增多,市司法局先后接到多起关于加装电梯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听证调解过程中发现,案件大多是业主对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不大熟悉而导致。这起案件中,业主在可行性论证与公示后,一方面需完全拆除阳光房,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另一方面,需和有异议的业主达成调解。这两项程序完成后,再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加装申请,通过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审批程序。”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改善和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完善住宅使用功能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近几年来,我市加装电梯的小区逐渐增多,截至今年4月底,我市已办理质监手续加装电梯项目共124台。在加装电梯办理的过程中,业主与街道办、业主之间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为依法有效化解旧楼加装电梯“审批难”“协调难”等矛盾纠纷,市司法局健全协商协调机制,把普法释法析法融入加装电梯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帮助业主熟悉审批流程,实现加装电梯纠纷隐患排查全覆盖、预防无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