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 通讯员 金晨雨)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傅小锋做客《作风建设·局长在线》。在直播过程中,市民就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城乡建设、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建筑行业管理、建设工程审批和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和验收等参与现场讨论。针对听众打进的热线、网友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的留言等,傅小锋也予以答疑解惑。当天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陈德华、市民监督员宋晓琼参与直播。
市民问: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总数量有多少?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傅小锋答复: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总数量有3270套,其中仁和嘉园288套、云江嘉园2023套、邻里佳园949套、老城区零散公租房10套。
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条件,申请人应具有瑞安市市区户籍,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不受市区范围限制,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目前,我市低保补贴标准886元/月,“低边”是低保的2倍标准即1772元/月。
2.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
3.收入和财产条件:①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②购有12万元(含)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并结合车辆使用年限,每年按10%进行折旧,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按10年计算)或两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市民问:在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人群中,有没有定期核查其是否仍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后续将如何处理?
傅小锋答复:我局会定期及不定期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人群进行核查;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保障资格,收回出租房源或停发货币补贴。
市民问:这几年由于疫情影响,对瑞安的建筑行业造成了很大影响。请问目前我市对于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和化解相关工作有没有具体举措?在材料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时候,将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呢?
傅小锋答复:疫情冲击,确实会对材料价格波动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我市积极落实应对措施,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二是定期发布材料信息价,平时每月发布一次,如遇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则缩短发布周期,每10天或半月发布一次;三是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投标环节,明确材料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并引导非政府投资项目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