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心如 陈峥
“你看看我的这辆旧车能换多少钱?”日前,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阳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吾悦广场2号门前举行瑞安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置换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在置换、淘汰中,车主还有哪些疑问?记者展开调查。
2023年元旦起
“非标车”不得上路行驶
按照相关规定,合格电动自行车需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凡是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就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据市交警大队车管所(非机所)统计,在我市,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40多万辆。近日,记者在市区罗阳大道与万松东路交叉口看到,每到绿灯,非机动车道上都有十几辆电动车飞驰而过。记者大致数了一下,这些电动车里十有六七是绿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据事故中队统计,今年以来,非标电动自行车事故占亡人事故的72%。”市交警大队车管所(非机所)指导员朱秀霞说,“非标车”与国标电动自行车相比,速度快,稳定性差,安全性也差。
“在我市,悬挂绿色牌照的电动自行车都是非标的,2023年1月1日起将不得上道路行驶,需要淘汰置换。”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郑蓓蕾说。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非标”车主有疑问
能否不换车只换牌
记者采访了几位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他们都表示已经知晓从2023年1月1日起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并均表示即将置换。
在罗阳大道艾玛电动车销售店里,市民李霞正在给新车做上牌登记。“老的这台非标车开了有4年,回收补贴拿了480元,再加上店里推出的优惠活动,算起来新车优惠了1200来元。”李霞说,“我们主要以接送孩子为主,对车速的要求也不高,国标车的速度已经够了。”
“有的家庭有两辆非标电动自行车,买过来五六千元,才开了两三年,置换回收补贴才几百元。”市民孙晓凤对置换新车的回收补贴价格提出了疑问,“商家是不是把车价提上来了?”
“有些非标电动车符合轻便电动摩托车的标准,是否可以不置换,直接对车辆换牌呢?”市民陈先生也提出了疑问。
温州摩利车行负责人朱启皇解释:“从去年底以来,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锂电池涨价幅度非常大,占整车成本的15%左右,也就是说24A的锂电池的成本涨了四五百元。如果各电动自行车品牌使用这种高长续航的电池,那么基本上每个品牌涨价幅度在500元左右。”
对于部分车主不换车只换牌的想法,朱秀霞解释,现在上牌是“码牌”合一,而目前大部分绿牌非标电动自行车的电机号和车架号都没有赋码,不符合现在的上牌标准。“符合现在上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上牌,不符合的只能淘汰或者置换。”朱秀霞说。
如果非标电动车想要换成摩托车牌照,车主需要提供车辆合格证、增值税销售发票、保险单、身份证,合格证必须是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里列出的。上述资料查验符合规定的,可以上摩托车牌照。朱秀霞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标电动车少之又少。
早置换早安心
全市有150个回收代办点
“2023年1月1日之后,如果发现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会进行车辆鉴定。如果车辆属于机动车,会按机动车相关法律给予处罚。”朱秀霞说,“广大车主应尽早置换或淘汰,开合规合法的车辆。”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推进我市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前期,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做了大量工作,包括150个回收代办点的设置、回收注销程序的核定、人员的培训,也争取到了一些优惠政策和补贴,并开展了各种方式的宣传。
郑蓓蕾介绍,现在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一定优惠,希望广大车主积极提前置换,同时全市设置了一批经营行为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商家作为淘汰置换代办点,交警部门已经委托各回收代办点代办注销登记,规范操作流程,保障广大车主的权益。
此外,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依托“浙江e行在线”,按“一车一码”,让车主能一站式完成“淘汰回收、置换、上新牌”流程,同时也确保实现旧车“源头注销、中间置换、后端回收、末端销毁利用”全闭环数字化管理,防止乱拆乱卖、偷税漏税、环境污染和旧车再次流向市场。
据了解,下一步,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将继续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集中淘汰置换活动,争取做到人人知晓、户户参与、家家受益,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淘汰进程,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进而保障广大车主的用车安全,实现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现代化。
[编后]
长期以来,由于相关统一性标准的缺失以及现实执法中遇到的种种困难,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存在“模糊性”,这也给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带来隐患。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淘汰、置换,不仅为后续开展执法提供了有利的先决条件,也是治理“城市病”的必要举措。
随着“非标车”过渡期的临近,一方面,部门要更加巧妙地发挥市场力量,推出更多让利举措,缓和市民实际需求与政策执行之间的矛盾,使新政“贴地而行”;另一方面,市民也要放弃观望和侥幸的心理,毕竟早置换、早安心、早受益,共同为提升城市交通治理的效率与水平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