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近日,温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动火作业“十个严禁”,大力宣传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
1.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2.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3.严禁在作业现场风险未清除前动火;
4.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动火;
5.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
6.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8.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9.严禁在施工现场无保护措施下动火作业;
10.严禁在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通讯员 王勤剑 记者 黄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