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丽云 通讯员 王勤剑
日前,我市下发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结合市政府消防安全“十大攻坚”行动,进行村(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整治行动,加强基层组织力量建设,为消防安全“加码”。
自建房、出租房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此次任务清单,我市将对照《2022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督查办法》等要求,分类落实安装钢制防火门、智能烟感、简易喷淋、物理分隔、器材设施配备、电源火源管控等物防技防措施。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居住出租房开展定期检查,动态掌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督改消防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依法严管重处,对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刚性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村(居)民自建房亦是此次攻坚行动的整治内容之一。我市将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成排查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
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
推进数字化管理
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我市将依托数字化改革,健全完善“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制度机制,通过乡镇(街道)模块化改革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做实“县中心、乡镇平台、村网格”回路闭环。
电动自行车和高层建筑的管理也是数字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针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制定电动自行车充停换场所消防安全意见,研究出台充换电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推动成立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充换电分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浙江e行在线”电动自行车充停换模块,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我市还将加快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在村社特别是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设置安全可靠的充换电设施,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工业企业等单位管理责任,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进门入户停放(充电)现象。对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要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或已赋权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执法的乡镇(街道)报告,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针对高层建筑,我市要使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重点排查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等5类对象,重点检查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重点企业、商业综合体、娱乐经营场所
均是重点排查整治单位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亦是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
针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市消防部门将重点排查纺织印染类、制鞋类、海绵生产加工类、竹木加工类、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类、小家电制造类、使用危化品工贸行业类等7类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督促企业使用“浙里办”的“消防自主管理”应用提升消防自主管理能力,鼓励设有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企业主动接入“单位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我市将开展3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回头看”行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逐一上门指导提醒、逐一组织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确保100%达标。建立落实“管理、检查、处置”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处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针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由文旅部门牵头,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配合做好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摸底排查工作,督促相关场所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组织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