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虹 通讯员 朱为国
文明创建,瑞安步履不停。
2003年,我市成为首批跨入浙江省文明城市行列的县(市、区)之一;2011年,荣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温州市第一个获此荣誉的县(市、区);2014年,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从此打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2017年,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温州地区首个获此殊荣的县(市);2020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21年,通过年度复评并全力以赴争创三连冠,向打造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阔步前行……
文明花开满城芳。在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的涵养下,瑞安人民共建全域文明之城、共促全城文明之美、共赴全民文明之约、共谱全新文明之章,为推进全域化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而奋进,为擦亮“青春都市·幸福瑞安”文明底色而努力。
圆梦——1.0时代
荣获全国文明城市金名片
2014年,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正式开启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征程。
制度先行,补齐“短板”,我市制定出台《瑞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内容涉及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8大类100个项目,组织实施农贸市场专项改造提升、公厕改造提升、美丽校园建设等文明创建十大攻坚项目,开展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小餐饮、占道经营等十个方面专项整治,一个个民生焦点被提上文明创建的日程表。
为集中破解诸如“补绿增靓”专项行动中职责争议等问题,我市发挥党员干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带头作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11个专项指导组,实行目标化管理。每年出台具体的《瑞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责任制》,关注与城市文明指数息息相关的具体工作,加快推进创建进程。
同时,我市把创建工作作为检验干部能力和作风的试金石,将文明单位创建复评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构建党政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督查、创建办综合督查等“七位一体”的紧密融合型督查链,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实现督查工作常态化、全覆盖,一大批影响创建的“卡脖子”问题被逐一攻克。全市118个市直单位和71个社区(村居)结对共建,实行网格化包干责任制,形成合心合力、共建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
为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城市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市还制定出台《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包括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市容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小餐饮店、占道经营及“门前三包”等专项整治。随着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大批乱点迅速改观,打造了玉海街道殿巷社区、锦湖街道周岙主题文化墙等一大批连片整治亮点板块,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切实让市民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除了加强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更要下功夫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市加快推进道德教育阵地建设,打造瑞祥道德主题公园、崇德书院道德馆等一批道德教育基地;加大“最美人物”选树力度,开展瑞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和“最美瑞安人”系列评选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表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此外,强化道德模范优待保障,让市民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
2017年11月14日,我市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再添一块“国字号”招牌。
奔赴——2.0时代
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圆梦全国文明城市,站在新起点上,我市开启下一站奔赴,托起这座千年历史名城的文明新高度。
外塑城市之形,内铸城市之魂,从城市环境建设到市民素质提升,把“文明城市”从抽象概念转化为市民可视、可感、可知的具体行动,我市继续坚持“真创、实创、持续创”工作理念,全面推进、全域创建,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018年,我市制定出台《瑞安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确定三年深化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出台《瑞安市全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及60余家责任单位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排名”;实施市领导带头督、督查组专门督、媒体舆论督的“三级督查”机制,倒逼工作落实。通过强化抓基础基层、抓重点难点、抓常态长效的考评导向,提升管理水平。
“文明让生活更美好”,这句话在瑞安得到全面体现:持续推进美丽社区、美丽街路、美丽乡村等为主要内容的“八美八化”工程,逐步解决环境整治碎片化、突击化、分散化、应试化难题;联动实施“一把扫帚扫到底、一把剪刀剪到底、一盏路灯亮到底”改革,获评省基本无违建市、首批美丽县城试点城市、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夺得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
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城市文明提升。我市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协调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载体建设。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曝光不文明现象,处罚影响交通、公共环境及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6万余起。
我市以选树宣传各类道德先进典型,持续打造道德品牌,让“最美人物”品牌效应不断放大,让“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形象深入人心,打造群众身边的“民星”;修订《瑞安市最美人物(道德模范)待遇保障若干规定》,扩大和加强道德典型的优待范围和优待力度,在温州市首推道德模范创业贷款工程,发放“道德信贷”超5000万元,累计获评市级以上各类道德典型200余例。
随着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深入,“红马甲”成为街头的靓丽风景线。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健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网络,形成“随手做志愿”的良好氛围。在市区45个主要交通路口,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志愿劝导,推进礼让斑马线特色志愿活动。“职能部门人员+镇街干部+社区(村居)干部+社会志愿力量”的工作合力,将任务细化落实到网格化管理中,为建设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添砖加瓦。
奔赴前行,收获成果。2020年,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奋进——3.0时代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文明城市创建没有终点。2021年,我市通过年度复评,再次蓄力奋进,以争创“三连冠”目标为引领,持续深化全域文明建设行动,让全国文明城市的精神内涵深植市民心中。
我市对标新阶段、新标准、新体系,坚持顶层设计,强化高位推动,制订了《瑞安市打造全域化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我市深入落实市容环境、小区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环境、工地环境“五大整治”;扎实推进基础设施、校园文明、窗口服务、公益宣传、文明素养“五大提升”,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近年来,我市坚持每年谋划推出一个创建载体,建立“年部署、季考核、月分析(通报)、周督办、日督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领导带头督、督查组专门督、媒体舆论督“三级督查”机制;狠抓两项引领活动,激发创建活力,全市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支持基层创建工作;聚焦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深入实施“八美八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新三年行动,实现“全域美丽”目标;深入开展“十大文明好习惯”活动,重点推进“文明就餐”好习惯养成,引导“光盘行动”向“光盘光瓶行动”升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提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频共振,全城齐心共建全域文明之城。
文明人创文明城,文明城养文明人。我市深入开展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创成各级文明单位235家、文明村镇325个,县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76%。
如何让文明基因渗透到生活每一个角落,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文明实践和文化供给,共促全城文明之美,破解基层文明实践“缺人才、缺资源、缺机制”问题?自列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第二批试点县以来,我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探索推行“新时代文明实践管家”模式:中心做强一个文明实践“大管家”,各所、站发动乡贤能人、退休干部、教师引进N个文明实践“小管家”。该创新模式被列入温州市共同富裕典型案例,成为文明风尚新品牌。
“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成为瑞安人民的生活新时尚。2021年,全市118个部门单位定期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总时长达4.7万小时;190余家单位、组织组建专门的志愿服务队伍,认领45个主要路口,参与文明志愿劝导10800余人次;全市近10万人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超80万小时……
从个人到家庭,从家庭到群体,从群体到品牌,全市人民共赴全城文明之约。自2008年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全市共选树道德典型341名,其中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名、中国好人8名、省道德模范2名、浙江好人37名,上榜人数居温州各县(市、区)前列,道德典型选树成绩喜人。
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不是终身制,每年要接受中央文明办复评,2021年度复评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更加注重常态长效,严格执行负面清单。我市凝心聚力、上下齐心,顺利通过年度复评。
文明的脚步一旦扎根,城市便会产生蓬勃力量。在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的引领下,我市以全民创建、全域建设之势,以争创“三连冠”目标为引领,迭代升级绘就全域文明“瑞安篇章”,昂首迈进全域化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