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依涵 记者 黄君君)“我知道自己没有钱,但是控制不住花钱的欲望。我也知道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但是已经停不下来了。”被告人林某在法庭开庭时忏悔。
日前,市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林某声称有特殊渠道超低折扣代售加油卡、电话卡等,反复“拆东墙补西墙”,诱骗36名客户支付67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微商林某在某平台合规代售加油卡,以9.5折价格卖给客户并从中赚取差价。然而因正常代售利润较低、到账时间长,无法满足林某日益膨胀的消费需求,她便动起了歪脑筋。
2021年8月,林某在微信群、朋友圈里谎称有熟人在外省的加油站工作、有途径参与大型电商团购活动,可以8.5折至8.8折代购加油卡、电话卡等。收到客户款项后,林某以原价网购加油卡、电话卡,两周后再寄给客户或帮客户充值,博取信任。本就是一桩“亏本”买卖,想要从中捞钱,林某只能通过不断拖延客户的充值到账时间,“拆东墙补西墙”,用后续客户充值的钱填补之前客户的金额。
掩盖好实际亏损的事实后,林某的“生意”越做越大,每日充值流水可达1万元,自己的充值账号被限额了,她就招聘员工帮忙代收款、代充值,过上了大手大脚的奢靡生活。
2022年1月,林某明知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决定索性大捞一笔。她告知客户,购买5万元至20万元加油卡可享7折优惠,购买20万元至30万元可享6折优惠,但到账时间需要一个月。林某的客户们认为,加油卡、电话卡是消耗品,可以大量囤积,虽然等待时间长,但是之前每次有收到货,便相信了林某。
2022年2月,林某的部分客户发现充值的巨额款项迟迟未到账,也联系不到林某,先后报案。
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间,林某通过上述手段骗取36名被害人共计6797769元。
法院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基于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予以从宽处理,遂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