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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系列报道(二)
最高补贴6万元 助圆“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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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潘敏洁)安居方可乐业。困难群众危房救助、“安居圆梦”项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公租房保障……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把视角对准了相对低收入家庭的“安居梦”。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责任单位,详细解读“安居工程类”帮扶事项。

    困难群众危房救助分两种情况

    累计发放补助2700多万元

    “对于困难群众的危房救助分两种情况。”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林侯文介绍,第一种:新建、购买或改建房屋,按3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第二种:修缮住房按最高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据统计,自2008年至今,我市申请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含危房改造)累计2000多宗,发放补助2700多万元。

    哪些对象可以申请危房救助?据介绍,户籍在瑞安市范围内的农村第一类低收入家庭(在册特困、低保和低边对象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不包括外嫁女住房)没有住房或仅有一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少于15平方米无法满足基本居住需要的,或仅有一处住房为C、D级危房户,列入农村困难家庭无房或危房治理保障对象。

    “安居圆梦”补助政策有变化

    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助

    我市深入实施“安居圆梦”工程,对第一类特定对象(除安阳街道、玉海街道和社会福利院外的第一类家庭)异地搬迁、自建房、购房、危旧房拆建等给予补助。

    “去年开始,我市‘安居圆梦’补助政策有了较大变化。”据市农业农村局农办秘书科工作人员介绍,往年我市“安居圆梦”补助按照困难群众危房救助标准来,新建、购买或改建房屋按3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修缮住房按最高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两者不可重复补助);去年,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市“安居圆梦”补助在原来补助的基础上,对于异地搬迁、自建房、购房、危旧房拆建的第一类特定对象再补助3万元/户,也就是说这些对象可以获得6万元/户的补助,而修缮住房从去年开始“安居圆梦”项目不再给予补助。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增多

    最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即将发布

    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已推行10多年,主要针对第一类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家庭。据了解,这项工作要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个人特点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经专业机构评估后综合实施无障碍改造和适配无障碍辅具,重点解决坐卧起居、如厕洗澡、烹饪清洁和行动转移等基本需求。

    “往年改造以适配无障碍辅具如轮椅、拐杖等为主,现在改造增添了地面平整、墙面刷白、电线套管改造等多个内容,提高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质量和水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负责人说,去年我市共改造139户困难残疾人家庭。

    公租房是安居之所,更是幸福家园。据了解,我市最新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相关链接】

    困难群众危房救助申请程序:

    农户申报,村(居)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残联进行联审。排查结果分别在村(居)村务公开栏、乡镇(街道)公共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审核确定的对象,相关信息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人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农户提交的申请应明确住房保障方式,上述内容经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明确的对象无需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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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6万元 助圆“安居梦”
瑞安日报 要闻 00001 最高补贴6万元 助圆“安居梦” 2023-2-1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