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瑞规条字〔2022〕109号)。(2)本宗地拟实行带方案出让,总用地面积5598.30㎡(8.40亩),其中商品房用地面积1128.33㎡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4.66亩安置留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给瑞安市飞云街道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剩余2.05亩拆迁安置地以划拨方式供给瑞安市飞云街道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公开出让竞得人代建。(3)代建要求:安置房由瑞安市飞云街道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商品房用地受让人负责代建。代建建筑和出让地块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理,代建建筑工程造价为5300元/平方米(按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含每套1个车位),详见代建合同。安置房代建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其中的代建成本和有关规费负担和具体结算方式等,由受让人与瑞安市飞云街道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按签订协议执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由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负责把关。(4)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挂牌成交后10天内,竞得人与瑞安市飞云街道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至2023年4月4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至2023年4月6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按照《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建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每百户配置≥3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每处≥300平方米并集中布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
3.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该项目居住用地上的各类住宅及计入公摊面积的配套设施等按地面总建筑面积8%,其他居民建筑按5%比例核算人防应建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4.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三楼资规H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661269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7日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3〕12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 瑞安市南滨江单元04-21地块(1)公开出让部分 | 30381009220GB01705W00000000 | 瑞安市飞云街道,飞龙路以南,地块编号04-21 | 5598.30 | 1128.33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1151.36 |
| 竞买保 证金(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 231 | ≤2.2且>1 | ≤25%,其中住宅部分≤22% | ≥35% | ≤54m | 地块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2316.26㎡,其中出让住宅建筑面积≤2482.33㎡,剩余建筑面积≤9833.93由村经济合作社自持(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003.87㎡,商业设施建筑面积≤830.06㎡)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