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雷杰飞 记者 潘益慧)记者昨日从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件由市人民法院院长胡丕敢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捷出庭支持公诉。现该案已生效。
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证据。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经评议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某泰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朱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同时没收已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燃油泵成品、半成品及包装盒。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本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发挥了“一把手”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更彰显了瑞安法检两院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护航创新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温州南片地区社会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