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视频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在广州地铁8号线车厢,一青年女子(在校生)看见一中年男子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是在偷拍自己,要求检查手机相册。中年男子同意让女子检查自己的手机相册以证清白。随后风波骤起,该女子在网络上曝光大叔面部,称其“猥琐男”,表示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由于这种“莫须有”的维权方式冲撞了法理,因而引发极大争议。
平心而论,自媒体时代,将不平事发上网,再正常不过。但长期以来,社会上形成了遇到不平事就曝光的“风气”,包括在未经查证之后就曝光不实之事的行为。反过来,这还可能构成一种假象:只要被曝光的都是“不平事”,都是“真象”。
而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是能在社交媒体上发言的个体,仿佛都有审判他人的权力。但无论是谁,不能觉得嘴巴一张、键盘一敲,就诋毁他人;同样,不能觉得眼泪一掉、道歉一发,就平安无事。为宣泄个人情绪而制造虚假信息、侮辱他人的,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至于该女子会不会被“放过”,要接受学校什么样的处罚,要看她到底有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这是规则问题。无论如何,这件事要在法律与规则的框架内合理处理和解决,这不由个人说了算,也不能由舆论说了算。
懂法守法、心有敬畏,无论是管好键盘莫乱“喷”,不被偏见、臆测等带着走,还是对网络造谣污蔑等行为的处理,所有事情都要回归法律与规则的框架内,才能还网络环境更多清朗。
可以说,“地铁偷拍事件”也给大家上了一堂普法维权课,让我们在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认识到“侵权式维权”并不可取。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类似情境中正确维权的流程指引,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公众场所营造保护隐私、反对偷拍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