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3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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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美颜”生鲜回归“素颜”
■潘鹏程

    “猪肉‘美颜’比我修图还过分,早就该治治了”“每一盏生鲜灯背后都有无数个‘冤大头’”……近期关于生鲜灯的讨论成了热门,网友纷纷自曝买生鲜的尴尬经历,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块“巨石”就是7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没有法律依据,消费者敢怒不敢言。其实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在“生鲜灯”下显得色泽红润的猪肉,买回家才发现这些肉有些泛白,已经不新鲜了。你去理论吧,发现吵不赢;去维权吧,才知路漫漫。久而久之,息事宁人,“自认倒霉”成了受害者无奈的选择,“法无禁止即可为”成了商贩的护身符。

    净化市场环境,有法可依很重要。《办法》规定对“生鲜灯”进行了明确禁止,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有了明确的规定,才能让消费者敢于对“美颜”生鲜食品的行为大声说不,才能让商贩有所忌惮。

    要想《办法》行之有效,平稳落地,还需多方共同努力。利用《办法》正式实施前的“缓冲期”,市场监管等部门需提早做好“功课”,掌握各个市场的“生鲜灯”使用情况,摸清生产链,进行有效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商贩主动停止使用“生鲜灯”;各大网购平台也应该担起责任,逐步下架相关产品;广大消费者更应该树立维权意识,主动参与监督工作,形成人人关注的社会氛围,让“生鲜灯”在菜市场没有容身之处,让“美颜”生鲜回归“素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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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03 让“美颜”生鲜回归“素颜” ■潘鹏程 2023-8-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