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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从“头”做起
记者观察: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超九成
万松东路与安阳路路口
万松路与虹桥路路口

    开栏语:共促全城文明之美,共赴全民文明之约。今年,我市全面打响“文礼呈瑞·明德致安”品牌,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致力谱写瑞安的文明之章。即日起,本报推出“文明行为·记者观察”栏目,记者走进瑞安城区的大街小巷,记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变化。

    ■记者 潘虹 通讯员 朱为国 郑悦慧 实习生 吴晨烨 张晨渝

    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一座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更是民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市民出行的“亲密伙伴”,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闯红灯、乱停放、逆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迎亚运城市文明大提升攻坚行动”,市容环境、生活环境、交通环境、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近日,记者走上街头,在早、晚高峰时段实地蹲点,观察我市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发现大部分市民已经养成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有市民笑称:“戴好安全帽,文明出行从‘头’做起。”

    蹲点观察

    头盔佩戴率92%

    8月15日17时06分,万松东路与安阳路路口, 100辆途经该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共有7辆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率93%。

    8月16日8时45分,罗阳大道与瑞祥大道路口,100辆途经该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共有11辆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率89%。

    8月16日17时53分,万松路与虹桥路路口,100辆途经该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共有6辆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率94%。

    上述3个路口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92%。以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均被现场执勤的交警拦下,进行安全文明教育或处以相应的罚款。

    “这个数据是特定时段、特定路口的一个随机比例,虽然不能完全客观地代表瑞安全域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但是可以反映出特定时段、特定路口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变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交警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市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城区好于乡村、白天好于晚上,在城区的路口、早晚高峰时段,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比例在逐年增加,从最初的无佩戴安全头盔意识,到逐渐养成自己佩戴并给后座孩子共同佩戴的习惯,展现了市民安全、文明出行观念的转变。

    法治为基

    多措并举促文明

    据了解,2019年之前,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并不是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监管重点,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2019年1月,《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未佩戴安全头盔纳入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行列;2020年7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依据相关法规,我市相关部门在倡导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的同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整治活动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今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中心)、市交警大队积极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立足全市实际,多点发力,按照“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迎亚运城市文明大提升攻坚行动”之文明交通深化行动,同时依托“三车”整治、“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在早、晚高峰期间加强电动自行车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和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截至8月15日,共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5.3万起,全市电动自行车事故大幅下降,有力提升市民出行安全指数,营造文明通畅出行环境。

    佩戴安全头盔是交通文明的缩影,交通文明又是展示城市文明的窗口。我市依托宣传矩阵,加强警示曝光,曝光涉电动自行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并分批组织外卖企业及快递、环卫企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开展集中宣教,积极营造交通安全、文明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市全域化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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