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本人苏志民在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损害了海洋渔业资源,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批评教育并责令赔偿后,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现自愿登报检讨,深表歉意。
道歉人:苏志民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