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3〕98号)。
2.根据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相关规定,该项目须配建人防工程,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国资办,产权归国家所有。具体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2021)7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3.该地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住宅其他功能用房,建筑面积≤9264m2,具体相关要求按照温州市规委会会议纪要 (2023)3号文件执行。
4.按照《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并不得少于20平方米。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至2024年1月10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至2024年1月12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设计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21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C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661738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3〕76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3-30地块 | 330381007206GB01677W00000000 | 瑞安市莘塍街道,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西,直洛沥以南,地块编号03-30地块 | 15440.53 | 15440.53 | 城镇住宅 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18097.05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3619.41 | >1.0,≤1.05 | ≤40% | ≥28% | ≤18m | ≤16212.55㎡且>15440.53㎡ |
2.本宗地拟实行带方案出让,本宗地总用地面积75.64亩,为旧村改造地块,其中本次公开出让29.09亩,剩余46.55亩以国有划拨方式供给瑞安市塘下镇新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公开出让竞得人代建。
3.代建要求:代建住宅位于地块西侧8#楼2至15层共28套,9#至20#楼整幢,户型面积约为125㎡、140 ㎡、165㎡(含公摊面积),户型分别不少于44套、311套、249套,代建住宅配套地下停车泊位靠代建住宅就近布置。村级服务设施建筑位置沿塘松路、广场东路布置。代建建筑工程造价为5500元/㎡(按地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含车位每户1个车位),详见代建合同。建成后移交给新坊村经济合作社,代建部分的业主与小区其他业主享受同等权利。代建建筑和出让地块建筑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理;代建建筑面积≤94749.02㎡,其中代建安置住宅建筑面积≤91503.63㎡,代建安置村级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245.39㎡。安置房代建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其中的代建成本和有关规费负担和具体结算方式等,由受让人与瑞安市塘下镇新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按签订协议执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由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负责把关。
4.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挂牌成交后10天内,竞得人与瑞安市塘下镇新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至2024年1月10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4年1月2日9时至2024年1月12日10时4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无偿配建要求:(一)配建幼儿园位于 D-1-6 地块,占地面积5.47 亩,办学规模6个班,建筑面积≥3214.8㎡,绿地率≥30%,配建幼儿园工程的建筑造价(含土建、安装)不少于每平方米 3200元,差额由建设单位承担补足责任。配建幼儿园使用功能应独立,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消控等设施独立设置。建设单位应邀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建设过程监管及验收工作。幼儿园建设需经教育行政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组织竣工联合验收。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配建幼儿园无偿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幼儿园。
(二)养老服务设施套内面积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0.2%且每百户不少于30㎡的标准,每处≥300㎡并集中布置,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无偿移交塘下镇人民政府。按住宅设施用地供地,出让年限70年。
(三)根据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相关规定,该项目须配建人防工程,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国资办,产权归国家所有。具体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2021)7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3.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挂牌成交后10天内,竞得人与瑞安市塘下镇新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楼421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C区C15窗口)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661738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3〕77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城市北部组团中心区 D-1-6、D-3-1、D-3-7 地块公开出让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瑞安市城市北部组团中心区 D-1-6、D-3-1、D-3-7 地块公开出让部分 | 330381101231GB00871W00000000 | 瑞安市塘下镇新坊村,北至货场路,西至新访西河、塘松路,南至广场东路,地块编号为D-1-6、D-3-1、D-3-7 | 50423.48 | 19391.11 | 城镇住宅用地和教育用地 | 教育用地5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33649.58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6730 | D-3-1、D-3-7地块≤3.1,D-1-6地块≤1.1 | D-3-1、D-3-7地块≤25%,其中住宅部分≤22%;D-1-6地块≤30% | D-3-1、D-3-7地块≥35%,D-1-6地块≥30% | ≤80m | D-3-1、D-3-7地块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142819.85㎡。其中出让住宅建筑面积≤48070.83㎡;其余建筑面积≤94749.0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1503.63㎡、村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245.39㎡)由村经济合作社自持,并由受让方代建。3214.8㎡≤D-1-6地块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