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严小章 通讯员 张适意)市、乡、村三级林长原则上每年主持召开不少于1次林长会议;市级林长巡林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周不少于1次……近日,瑞安市级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了《瑞安市林长履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在林长职责、履职方式等方面提出相对统一的规范性要求或标准,为持续深入推进林长制提供重要遵循与指引,强化林长责任落实,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工作规范》提出,各级林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做好绿化造林、生态保护、用林要素保障、森林灾害防控、发展富民产业等重点工作,强化统筹治理,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大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责任与措施,加强林业执法监管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各级林长将通过召开林长会议、实地巡查、工作督导、挂钩联系等形式,开展履职。
在召开林长会议方面,市、乡、村三级林长原则上每年主持召开不少于1次林长会议。在开展实地巡查方面,市级林长巡林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每周不少于1次,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任务较重或问题较多的责任区域,林长应加密巡林频次。在实施工作督导,市、乡两级林长采取开展日常督查、问题督查、工作调度、现场办公等方式,督导下级林长落实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此外,还建立挂钩联系,市级林长要挂钩联系一个乡镇(街道)或国有林场,每年要牵头协调一个以上重点问题、重大项目或重要改革。
“通过《工作规范》,强化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建立健全林长履职尽责长效机制,加快建设高质量森林瑞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2022年,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召开第一次市级总林长会议,出台7项配套制度和考核制度,发布市总林长一号令,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专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我市获评2022年度省林长制工作考核优秀县(市、区),列入全省第一批林业增汇试点县、首批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试点工作县、造林碳汇方法学应用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