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批复》(瑞编〔2023〕34号),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2月29日
![]() |
|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瑞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决定刘嘉庆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吕伯军等为温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瑞安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光领等辞去瑞安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将马屿镇道路网建设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增补纳入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定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余列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叶秀敏等 辞去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詹应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2023年12月29 | |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周晓华辞去瑞安市第十七届人大 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